川渝三地发布“五一”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时间: 2025-05-05 15:01:29 |   作者: 新快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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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叶余红)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于食品的消费更加多元化。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南川区消委会、重庆市永川区消委会、四川省内江市消委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

  正规渠道,观察状态。购买畜禽肉类产品时,请选择到证照齐全、进货渠道正规等大型商超和农贸市场等经营单位。购买新鲜畜禽肉时,应仔细分辨肉品感官状态,肉品表面应带有一层微干的外膜、有光泽,表面应微干或湿润、但不粘手,按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无异味。购买冷冻畜禽肉时,应重点查看冷冻展示柜运行温度是不是正常,是否按照标签标识的温度进行贮存。

  保存得当,尽快食用。购买的畜禽肉应尽快烹调食用,如需临时储存,应严格按照产品标签上注明的储存条件进行存放,或切小块用保鲜袋(膜)包装后置于冰箱冷藏,切勿长时间暴露或受到阳光直射,以及长时间存放和反复冻融。一经发现异味或外观异常,请立马停止食用。

  一定要按照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存放食品,不恰当的贮存会缩短食品保质期,影响食品安全和质量。需要冷藏冷冻的预包装熟肉制品应尽快放入冰箱冷藏或冷冻贮存,不要长距离常温运输或携带,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暴露,避免阳光直射。购买后避免同生食或无包装食品接触。

  购买的预包装熟肉制品应在保质期内尽快食用,表明具体吃的方法的,应按照标明的吃的方法食用。发现胀袋或有明显异味的预包装熟肉制品不要食用。打开包装后未食用完毕的熟肉制品应放入冰箱保存并尽快食用完毕。食用临近保质期预包装熟肉制品时,建议100℃高温加热10分钟后食用,确保食用安全。

  优先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安全管理较规范的“明厨亮灶”餐厅,不食用“新奇”“野味”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提前查看菜单价格,留意是不是明码标价。就餐时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做到文明就餐,倡导“光盘”和“打包”。

  优先选择资质齐全、相对熟悉的外卖店订餐。收到外卖食品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食物是否污染,并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可能的避免网购冷食类食品、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购买食品时,应向商家索取并谨慎保管好购物发票、小票或电子交易记录等有效凭证。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保存好认为有一定的问题食品的食物原装。若发生消费纠纷或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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