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陕西强化生鲜肉监管 从业人员须获得健康证明后上岗

时间: 2024-06-04 07:41:14 |   作者: 小九app下载手机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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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西安12月15日音讯(记者雷恺 通讯员张伟峰)记者今日(15日)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得悉,为规范生鲜肉运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执行运营者的主体职责,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陕西省生鲜肉运营质量安全监管辅导定见(试行)》,清晰从事生鲜肉运营者应到当地县食药监管部分存案,制止出售灌水、病死、毒死等生鲜肉。

  《定见》清晰,生鲜肉运营者为食品安全榜首职责人,对所运营的生鲜肉质量安全担任。批发商业商场、农贸商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检查进场运营者的运营资质证件,与运营者签定质量安全职责书,按规则查验生鲜肉的查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有用质量安全证明文件。从事生鲜肉配送事务的屠宰或许专门企业,在肉品初次进入商场前应当到地点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分进行存案。冷库运营者对承储的冷冻肉,应当查验并留存存货人的相关资质或许身份证明、肉品的查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凭据,并做好肉品称号、来历、数量、存储时刻等记载。对进口肉,还要查验出入境查验检疫组织出具的查验检疫证明、肉品中文标签或说明书等。手续不全的,制止承储。

  《定见》要求,进入商场出售的生鲜肉应当具有肉品查验检疫合格证明。凡从事生鲜肉批发、零售事务的运营者,应到地点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分进行生鲜肉运营存案。从事生鲜肉运营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获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作业。运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屠宰、批发企业购进生鲜肉,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准则,讨取并留存供货方的相关资质证明、生鲜肉查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凭据。制止出售含有国家制止运用的兽药或许其他化学物质的;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许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不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的;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许生物毒素不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的;灌水或许注入其他物质的;病死、毒死或许死因不明的;依法应当检疫、查验而未经检疫、查验,或许检疫、查验不合格的;标示虚伪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许超越保质期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令、法规或许国家规则的生鲜肉。

  《定见》提出,要结合实际,集中力量处理农兽药残留超支、病害肉、私运肉、不合法增加瘦肉精、掺杂使假等肉品运营中的显着问题,消除区域性、职业性、系统性危险危险。要加强行政法律部分间的协作合作,强化行刑联接,依法从严从快惩办违法犯罪行为。

  陕西省脱贫攻坚作业会议今日(11日)在西安举办。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省长娄节俭出席会议并宣布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