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北京市海淀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办58家存在食物安全问题的餐饮单位(2024年第十九期)

时间: 2025-05-14 03:26:45 |   作者: 新快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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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报!北京市海淀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办58家存在食物安全问题的餐饮单位(2024年第十九期)

  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10日,海淀区商场局继续展开检查喜欢,对海淀区58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办,查办情况通报如下: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餐具未定位寄存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物出产运营管理规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北京市小规模食物出产运营管理规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则,责令期限改正。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收购、运用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质料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则,立案查办。

  存在未按要求储存食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运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A座-1层A1、A2、A3、A4、A8号

  存在未按要求储存食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未装备相应数量的灭蝇设备设备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冷藏柜未设有可正确显现内部温度的测温设备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未按要求储存食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加工制造的东西、设备、容器,未定位寄存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物出产运营管理规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北京市小规模食物出产运营管理规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则,责令期限改正。

  存在垃圾桶没有盖子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操作间内篦子孔隙过大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刀具未区别标识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冷藏冷冻设备温度不显现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未按要求储存食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两个职责”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三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则,根据《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运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200号楼一层200-02,200-03

  存在防蝇设备不完善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运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青龙桥槐树居甲2号院内三层归纳服务楼东半部第一层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未按要求储存食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未按规则树立并恪守进货查验记载准则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运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5号楼中心裙楼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东楼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东楼5至21层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冷藏冷冻设备温度不显现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组织未获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触摸直接进口食物的喜欢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组织未获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触摸直接进口食物的喜欢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未按规则对餐具进行整理洗刷、消毒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地漏不符合食物安全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两个职责”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三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则,根据《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两个职责”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三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则,根据《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两个职责”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三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则,根据《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两个职责”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三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则,根据《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运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望福园东区北京海青曙光房地产开发中心工业用房(喜欢)及邮政支局项目A幢负一层2-01至2-04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运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中心区D2地块商业项目用地(D28地块)温泉镇D28地块D2商业楼1层114

  存在清洗过的餐具未设置专用保洁场所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清洗过的餐具未设置专用保洁场所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两个职责”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三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则,根据《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运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9号4幢2层224号、3层304号仅3层304号

  存在“两个职责”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三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则,根据《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出售的产品中以假充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则,立案查询。

  存在“两个职责”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三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则,根据《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两个职责”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三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则,根据《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运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吴家场路1号院甲1号楼-101-F1-17、F1-52、F1-53

  存在运营场所内有害生物未及时灭杀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七十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组织未获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触摸直接进口食物的喜欢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运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3号楼4层401-DQ4001A-DQ4001B

  存在冷藏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用,未按要求储存食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未按要求储存食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未按要求储存食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运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龙岗路12号清缘里中区12号楼地下1层100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运营场所内有害生物未及时灭杀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七十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组织未获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触摸直接进口食物的喜欢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水池无标识、下水管未联通排水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凉菜间内储放杂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存在“两个职责”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三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则,根据《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则,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今天导读:食物日期一望而知!《食物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发布;多品牌回应不允许再运用零增加;黑心食物厂用臭蛋做网红蛋糕(2025年03月27日)